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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实现率

分红保险产品之分红实现率

以下展示了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由2010年开始有新保单缮发,并于报告年度有仍生效保单的各分红保险产品之分红实现率,以作本公司以往宣派红利的概览。此等红利分红实现率只供参考,并不该被视为分红保险产品未来宣派红利及特别奖赏的指标。未来的实际分红实现率或会低于或高于以下显示的过往之分红实现率。如您有汇丰保险的保单,您可在汇丰网上理财或汇丰流动理财应用程序上浏览您的保单价值和其他保单细节。

何谓年度红利之分红实现率?

年度红利之分红实现率旨在显示,该保单年度所有相关生效分红保单之实际累积年度红利及利息金额(不包括特别奖赏,如适用),有多大程度符合、低于或高于销售时之参考金额。就每种相关产品及货币而言,于保单年度所有相关生效保单的年度红利分红实现率计算方法,为实际累积非保证年度红利、每月入息/年金(非保证部分)及从累积红利及/或利息(如有)及累积保证现金及/或年金(如适用)所赚的非保证利息的总和(如有),除以于销售时所列之参考金额的比率。

何谓特别奖赏之分红实现率?

特别奖赏之分红实现率旨在显示,该保单年度所有实际终止的相关分红保单实际上派发之特别奖赏金额,有多大程度符合、低于或高于销售时之参考金额。就每种相关产品及货币而言,于保单年度所有实际终止的相关保单,其特别奖赏分红实现率计算方法,为实际派发之特别奖赏金额总和,除以于销售时所列之参考金额的比率。

我该如何理解这些分红实现率?

当非保证利益金额(即是累积红利及利息或特别奖赏)与于销售时提供的参考非保证利益金额相同,分红实现率为 100%。若分红实现率高于100%,是指宣派的非保证利益金额大于参考非保证利益金额;若分红实现率低于100%,即是相反。

然而,必需注意分红实现率只可反映于指定过往时段内已缮发的保单之宣派的非保证利益,并不能代表余下保单年度长期未来之任何宣派计划及策略。

例如,2011及2012年间经历减息环境及一些事件例如欧债危机诱发之市场困境,导致2010及2011年缮发的保单之分红实现率较低。因此,不建议将分红实现率视为分红保险产品将来宣派非保证利益金额之指标。

如何比较分红保险?

市场上有不少保险计划属分红保险计划,这类产品所提供的保单利益,包括保证利益及非保证利益(例如红利或特别奖赏)。

说明例子

假设产品A有以下四份港币保单:
保单 保单生效日期 保单年度 参考累积红利及利息
(港币 ​​)
实际累积红利及利息
(港币 ​​)
1 2012年3月13日 3 4,000 3,190
2 2012年11月27日 3 1,000 810
3 2013年2月18日 2 2,500 2,400
4 2014年1月1日 1 500 500
假设产品A有以下四份港币保单:
保单 1
保单生效日期 2012年3月13日
保单年度 3
参考累积红利及利息
(港币 ​​)
4,000
实际累积红利及利息
(港币 ​​)
3,190
保单 2
保单生效日期 2012年11月27日
保单年度 3
参考累积红利及利息
(港币 ​​)
1,000
实际累积红利及利息
(港币 ​​)
810
保单 3
保单生效日期 2013年2月18日
保单年度 2
参考累积红利及利息
(港币 ​​)
2,500
实际累积红利及利息
(港币 ​​)
2,400
保单 4
保单生效日期 2014年1月1日
保单年度 1
参考累积红利及利息
(港币 ​​)
500
实际累积红利及利息
(港币 ​​)
500
2015年报告年度港币保单分红实现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保险产品 2012年生效的保单
(第3个保单年度)
(港币)
2013年生效的保单
(第2个保单年度)
(港币)
2014年生效的保单
(第1个保单年度)
(港币)
产品 A (3,190+810) /
(4,000+1,000) = 80%
2,400 / 2500 = 96 % 500 / 500 = 100%
2015年报告年度港币保单分红实现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保险产品 产品 A
2012年生效的保单
(第3个保单年度)
(港币)
(3,190+810) /
(4,000+1,000) = 80%
2013年生效的保单
(第2个保单年度)
(港币)
2,400 / 2500 = 96 %
2014年生效的保单
(第1个保单年度)
(港币)
500 / 500 = 100%

按产品类别划分的分红实现率

备注:

  1. 以上部分过往分红实现率或总支付率显示为「不适用」的原因是:
    1. 有部分产品,于该报告年度中并没有相关的有效保单;或
    2. 于销售时之参考金额/ 特别奖赏于销售时之参考金额为零,故总支付率或分红实现率不能厘定;或
    3. 特别奖赏于销售时之参考金额大于零,但于该报告年度中并没有实际终止的相关保单,故没有可披露的数字
  2. 以上说明例子的数字只作说明用途
  3. 由2017年7月1日起,保险词汇 “期末奖赏” 已更改为 “特别奖赏” ,以便您阅读保单条款及其他和您的保单相关的文件。请注意,该变更不会影响您的保单相关保险词汇的含义及定义,详情请登入https://www.hsbc.com.hk/zh-cn/insurance/info/
  4. 以上显示的保险计划由HSBC Life (International) Limited 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 承保,为汇丰集团旗下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公司之一。本公司是注册成立于百慕达之有限公司并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授权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及受其监管。您受本公司的信贷风险所影响。您支付的保费将成为本公司资产的一部分,您对任何该等资产均没有任何权利或拥有权。如追讨赔偿,您的追索权只适用于本公司。上述保险产品是长期人寿保险计划,并非等同于或类似任何类型的银行存款。于部分╱ 全数退保所收取的金额或会低于已付的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