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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規例

此頁面列出了我們需要不時向客戶進行的某些法規披露。

歐盟中央證券存管處規例

《中央證券存管處規例》第 909/2014 條是一項歐盟規例旨在提高歐洲經濟區內的證券結算和結算基礎設施的安全性和效率。

《中央證券存管處規例》是一項分階段實施的規例,自 2014 年首次推行以來大部分的規定已經實施。

《中央證券存管處規例》中第38(5)條及第38(6)條

作為歐洲經濟區中央證券存管處的直接參與者,我們需要:

(1) 向客戶提供證券直接存管於中央證券存管處的綜合客戶獨立賬戶(下稱「綜合獨立賬戶」)及個別客戶獨立賬戶(下稱「個別獨立賬戶」)之間的選擇及告知客戶每項選擇之成本及風險(規例第38(5)條)。

(2) 公開披露與帳戶提供的不同分隔級別相關的保護級別和成本,並以合理的商業條款提供這些服務(規例第38(6)條)。

個別獨立賬戶用於持有單個客戶的證券,故此客戶的證券與其他客戶的證券及本行自有證券分開持有。綜合獨立賬戶用於集體持有大量客戶的證券,但本行不會在綜合獨立賬戶中持有自有證券。

上述列出的規例第38(5)和(6)條要求自相關中央證券存管處根據規例授權之日起生效。請按以下連絡,以獲取有關這對客戶的含義、個別獨立賬戶提供予客戶之服務以及相關披露的詳細信息。請注意,以下披露適用於匯豐金融證券(亞洲)有限公司。有關匯豐銀行內的其他業務,請參閱其各自網站上的披露。

《中央證券存管處規例》

《中央證券存管處規例》第二階段所定立的結算紀律制度已於 2022 年 2 月 1 日生效。其主要目標是鼓勵及時結算及通過引入一系列的措施來預防、監測和解決未能結算的問題。 這包括以下措施:

  • 歐洲經濟區中央證券存管處和市場參與者的流程和系統優化 ;
  • 引入對未能結算一方作出現金罰款;
  • 引入強制買入機制 ,即於指定日數內未獲交付證券的買方,其持倉的經濟狀態將獲恢復猶如其交易如期結算一樣。

如欲了解更多《中央證券存管處規例》結算紀律制度對滙豐金融及客戶的潛在影響,請按和參閱「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