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及/或資產證明文件
- 收入證明文件 – 經滙豐自動轉賬支薪的現有客戶:
申請調整信用限額前,於以下期間在本行曾出現自動轉賬支薪紀錄,則毋須提交入息證明:
- 固定收入申請人:最近一個月
- 非固定收入申請人*:過去三個月
但本行保留隨時要求客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的權利。
- 收入證明文件 – 並非經滙豐自動轉賬支薪的客戶:
非透過滙豐自動轉賬支薪的客戶須向我們提交相關收入證明文件:
- 固定收入申請人:提交過去一個月證明文件
- 非固定收入申請人*:提交過去三個月證明文件
個人入息證明包括明確列出有關進賬為每月薪金收入或入息存款的銀行月結單或存摺、最近的稅單、糧單或受聘信件。
其他證明文件,如顯示每月定期存入申請人銀行戶口之租金收入的銀行月結單或存摺及租賃合約。
- 其他證明文件
您可能被要求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 香港身份證(滙豐現有客戶除外);或
- 工作簽證/受聘合約/受聘文件列明受聘年期(只適用於非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之申請人)
*注意:非固定收入申請人包括以兼職、佣金或利潤分享為收入的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