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服务
难民开立银行账户主要是为了收取薪金。
难民或“统一审核机制”下的免遣返声请人如有同行小孩,其小孩可能有资格领取政府津贴与学生津贴。他们也可能需要银行账户接收海外亲友或本地的非政府机构的经济援助。
汇丰与多间非政府机构携手合作,为难民及免遣返声请人提供基本银行服务。
申请资格
要使用此服务,您必须:
- 年满18岁或以上;
- 拥有难民身份或为免遣返声请人;
- 经本网站所列的非政府机构转介;及
- 具合理原因开立账户
如何以本服务开立银行账户
- 请先向任何一家与汇丰合作的非政府机构或志愿机构联系,寻求申请银行服务的援助。
- 告知非政府机构您开立账户的原因(例如领取政府津贴或非政府机构发放的资助)。
- 非政府机构将于您成为其服务对象起的最少六个月后向您发出转介信(信内列明您的姓名、国籍“国家/地区”、担保书或俗称“行街纸”编号、与非政府机构的关系和开立账户的原因)。
- 携带转介信和所需文件,与非政府机构的援助人员,一同前往指定分行开立账户。相关的援助人员也需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和工作证件。
- 我们会有专责职员协助办妥账户开立手续。
- 如果成功开户,我们将把您的自动柜员机提款卡、密码和任何通讯文件邮寄到您的通讯地址。 (如果您没有固定地址,我们也接受以非政府机构地址通讯。)
难民 | 免遣返声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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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文件(必须提交) | 1. 担保书或俗称“行街纸”;及 2a. 其声请获入境处确立之通知书;或 2b. 联合国难民署证明文件 |
1. 担保书或俗称“行街纸”;及 3. 出生日期的证明文件2 |
身份证明文件(必须提交) | |
难民 |
1. 担保书或俗称“行街纸”;及 2a. 其声请获入境处确立之通知书;或 2b. 联合国难民署证明文件 |
免遣返声请人 |
1. 担保书或俗称“行街纸”;及 3. 出生日期的证明文件2 |
难民 |
免遣返声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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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 |
1. 受聘通知书;或 2. 入境处发出的工作许可;或 3. 雇佣合约 |
不适用 |
向业主缴付租金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为子女领取学生资助计划的资助 |
1. 学生资助处发出的批核通知书;或 2. 教育局发出的学校取录通知书 |
1. 学生资助处发出的批核通知书;或 2. 教育局发出的学校取录通知书 |
接收海外亲友的援助资金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接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赔偿 |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出的赔偿确认函;及 2.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出的赔偿确认函;及 2.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领取非政府机构的援助资金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薪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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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 |
1. 受聘通知书;或 2. 入境处发出的工作许可;或 3. 雇佣合约 |
免遣返声请人 |
不适用 |
向业主缴付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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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免遣返声请人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为子女领取学生资助计划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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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 |
1. 学生资助处发出的批核通知书;或 2. 教育局发出的学校取录通知书 |
免遣返声请人 |
1. 学生资助处发出的批核通知书;或 2. 教育局发出的学校取录通知书 |
接收海外亲友的援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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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免遣返声请人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接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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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 |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出的赔偿确认函;及 2.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免遣返声请人 |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出的赔偿确认函;及 2.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领取非政府机构的援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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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免遣返声请人 |
非政府机构发出的转介信1 |
费用豁免
此服务费用全免。我们将豁免结单、常行指示、存折和更换自动柜员机提款卡等服务的常规费用。
敬请留意,上述资料仅供参考。我们或会因应个别情况,要求您和非政府机构提供额外文件。有关账户申请及批核须以汇丰的最终决定为准。
您也可以下载难民/免遣返声请人开户服务小册子,了解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