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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在玩积木游戏;图片使用于汇丰聚富入息保险计划 II页面。

聚富入息保险计划 II

尽心绸缪  构建美好将来

您想筹备创业资金?为子女筹谋储蓄教育资金?还是只想过舒适的退休生活?投保“聚富入息保险计划 II”,无论您处于那个人生阶段,都能助您实现人生梦想。

稳定月入 享受美好未来

  • 以每月年金金额1的形式向您支付源源稳定的年金十年。特别奖赏2会在保单期满时宣派。
  • 弹性的年金派发机制让您可选择按月收取年金或累积一笔过的退休金额。
  • 您可选择行使保单价值管理权益3以锁定您部分的保单价值。

 

聚富入息保险计划 II是一份具储蓄及分红成分的长期人寿保险产品,由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承保,其并非等同于或类似任何类型的存款。保单持有人受汇丰保险之信贷风险影响,早期退保或会招致损失。有关详情请参阅产品册子

  • 汇丰保险 - 新造年金业务稳占香港市场第一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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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享首年保费低至96折
    优惠期至2022年12月31日。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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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附加保障  令您更安心

您也可以选择另缴保费,自选以下附加保障。

  • 特选危疾保障10(不适用于趸缴保单)
    您可以缴付额外保费以享有此自选保障。如果受保人于65 岁6前被诊断患上任何一项受保疾病(须列明于此附加保障资料单张), 本计划将支付特选危疾保障10的赔偿额。如果要申请此项保障,您须回答有关健康状况的问题。

计划概览

您符合申请资格吗?

您须符合以下资格,才可申请本计划:

  • 年龄介乎出生15日至65岁6
  • 符合我们对于国籍(国家╱地区)、地址及居住地的要求,可能会随申请时间变更

额外资料

您也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供款3年,在储蓄期后按月稳收年金长达25年或至99岁,另外可以选择缴付额外保费,获得认知障碍额外保障。

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一位女士在看樱花;图片使用于延期年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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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我们合资格延期年金计划,可为您退休后带来稳定收入,更可扣税悭钱。

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一对情侣在看电脑;图片使用于储蓄保险计划。
 

探索一系列的计划助您储蓄同时筹划可望将来。

以上计划为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承保的人寿保险计划。保单持有人受其信贷风险影响,早期退保或会招致损失。

管理保单

网上管理保单

只要登入手机上的“香港汇丰流动理财应用程式”或汇丰网页的个人网上理财,您便能随时随地透过电子保险概览查阅您的保障项目及范围、保费到期日以及更多资料。

 

您亦可以透过个人网上理财从您的保单提取保单红利及/或奖赏(如适用)及提出其他保单服务的申请。

申请索偿

人生不一定事事顺意,万一发生事故,往往希望能够第一时间获得保险赔偿。

 

致电 (852) 31280122,我们的电话索偿顾问将协助您准备有关申索。

1 选择按月收取现金的情况下,只会支付每月保证年金金额。选择积存生息的情况下,每月保证年金金额会累积于保单内积存生息(如有)。此利息是非保证并由本公司不时厘定。

2 特别奖赏的金额(如有)是非保证的,本公司拥有绝对酌情权决定支付金额。

3 在本保单已生效20 个保单年度或以上后,若没有任何债项,且保费均已在到期时全数缴付,您可申请行使保单价值管理权益,以锁定本计划中部分的净现金价值。您选择锁定的金额在行使保单价值管理权益后是有保证的,并会被调拨至保单价值管理收益结余并以非保证息率积存生息,而该息率将由汇丰保险不时厘定。行使保单价值管理权益需受以下两项最低限额要求所限制:(i) 每次调拨的净现金价值及 (ii)该权益行使后之保单金额。本公司会不时厘定上述的最低限额要求而不会提前通知保单持有人。有关详情,请参阅相关产品册子。

4 资料来源:保险业监管局2020年全年长期保险业务统计数字  (个别保险公司的统计数字:新造个人年金业务总额)

5 额外意外死亡保障将会于受保人年届 80 岁6或此项附加保障的赔偿已经支付或本保单终止时(以较早者为准)终止。当我们支付有关赔偿后,您的保单将会随即终止。

6 受保年龄指受保人或保单持有人(视乎适用情况而定)的下一次生日年龄。

7 已缴基本计划总保费指受保人于身故当日的到期基本计划之保费总额(无论是否已实际缴付)。有关保障的详细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附加保障的保单条款。

8 付款人供款保障适用于受保年龄6介乎出生15日后至18岁的受保人及受保年龄6介乎19岁至60岁的保单持有人。保障将于保单持有人年届65岁6或受保人年龄年届25岁6或保单持有人康复或已清缴所有到期保费或保单终止时(以较早者为准)终止。该保障并不适用于趸缴保费保单。

9 失业延缴保费保障适用于年龄6介乎 19 岁至 64 岁并持有香港身份证的保单持有人。当保单持有人年届 65 岁6或其所有到期保费已清缴或本保单终止时(以较早者为准),此保障将会终止。此保障并不适用于趸缴保费保单。有关保障及不保事项的详细条款及细则,请参阅附加保障的保单条款。

10 特选危疾保障(额外赔偿)适用于受保年龄6介乎15日至60岁并持有香港身份证或澳门身份证的受保人。保障将于本保单终止、到期、失效或退保,或受保人年届65岁6时(以较早者为准)终止。该保障并不适用于趸缴保费保单。

*借定唔借?还得到先好借!

免责声明

聚富入息保险计划 II是具备储蓄成分的人寿保险计划,是由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汇丰保险”)所承保,其获保险业监管局( “保监局”)授权及受其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有关详细产品特点及详细的条款及细则,请参阅相关的产品册子及保单条款。

汇丰保险是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其为汇丰集团旗下从事承保业务的附属公司之一。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简称“汇丰”)乃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注册为汇丰保险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分销人寿保险之保险代理机构。此计划为汇丰保险而非汇丰之产品,并只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透过汇丰销售。您的保单利益受汇丰保险的信贷风险所影响。若保单持有人于保单初期中止此计划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您缴付的保费将成为汇丰保险资产的一部分,您对任何该等资产均没有任何权利或拥有权。如追讨赔偿,您只可向汇丰保险追索。

对于汇丰与您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职权范围),汇丰须与您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此外,有关涉及您上述保单条款及细则的任何纠纷,将直接由汇丰保险与您共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