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潛在回報」是根據當前預計的投資回報率計算,當中包括預計之特別獎賞,特別獎賞由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按其酌情權釐定,其金額並非保證,實際回報可高於或低於例子所展示的數字。上述例子以30年的保單期計算並假設,受保人為50歲或以下的非吸煙人士,保費分五年按年繳付。因此上述的回報水平只是參考例子及並非保證,只供説明之用。
2 在本保單已生效20個保單年度或以上後,若沒有任何債項,且保費均已在到期時全數繳付,您可申請行使保單價值管理權益,以鎖定本計劃中部分的淨現金價值。您選擇鎖定的金額在行使保單價值管理權益後是有保證的,並會被調撥至保單價值管理收益結餘並以非保證息率積存生息,而該息率將由滙豐保險不時釐定。行使保單價值管理權益需受以下兩項最低限額要求所限制:(i) 每次調撥的淨現金價值及 (ii)該權益行使後之保單金額。本公司會不時釐定上述的最低限額要求而不會提前通知保單持有人。有關詳情,請參閱相關產品册子。
3 嚴重疾病保障包括癌症保障(額外賠償)、心臟疾病保障(額外賠償)及中風保障(額外賠償),而這些保障內之每項保障僅限賠償一次,並需與上一次保障內之任何涵括疾病的賠償相隔一年的等候期。在受保人年齡達80歲4時、相關保障已獲支付或保單已被終止時(以較早者為準),這些保障亦將會隨即終止。如在支付保障賠償時有任何未償還之款項,必須於滙豐保險就本保單支付保障賠償前繳清有關的款項。有關癌症、心臟疾病及中風之定義,及在那些特定情況下或會引致不能獲享保障賠償,請參閱相關的保單條款。若您對定義及不保事項存有疑問,您應諮詢專業人士或尋求專業建議。
4 指當保單持有人或受保人的下一次生日為此歲數/年齡的保單周年日。
5 已繳基本計劃總保費指受保人於身故當日的到期基本計劃之保費總額(無論是否已實際繳付)。若為合計保費金額保單,合計保費金額結餘將不會用以計算已繳總保費,除非該部分的保費已到期。
6 每名保單持有人可在保單下更改受保人最多三次。更改受保人只適用於第三個保單年度後,或於保費繳付期內繳清所有保費後作出(以較後者為準)。若原有受保人沒有獲支付嚴重疾病保障3,嚴重疾病保障3將與基本計劃一併轉移至新的受保人。否則,若任何之嚴重疾病保障3已支付賠償予原有受保人,此保單內之嚴重疾病保障3的運作將會在更改受保人後隨即終止。更改受保人須提供可保證明及由滙豐保險按受保人的投保條件而批核。任何相關的申請將會按每個個案而檢視,並由我們按不同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潛在的賠償風險、更改保單年期、當前的經濟前景等;而酌情決定。
7 末期疾病保障將於受保人年屆65歲4的保單周年日或支付有關賠償後或您的保單終止時(以較早者為準)終止。我們支付有關賠償後,您的保單將會隨即終止。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以及不保事項之詳情,請參閱相關保單條款。
8 失業延繳保費保障適用於受保年齡4介乎19歲至64歲並持有香港身份證的保單持有人。保障將於保單持有人年屆65歲4或已清繳到期保費或保單終止時(以較早者為準)終止。該保障並不適用於躉繳保費金額保單。有關詳細條款及細則以及不保事項,請參閱附加保障之保單條款。
9 環球醫療關顧服務(「此服務」)是由一間領先的環球患者護理組織Preferred Global Health Ltd(「該組織」)提供予滙康 保險計劃受保人(在此統稱為「 病者」)的服務,此服務包括「個人護理專員」、「診斷核實及治療方案」、「醫生與醫生對話」及「美國醫護關顧服務」。「 美國醫護關顧服務」僅適用於名義金額12為200萬美元或以上的滙康保險計劃保單。此服務由該組織或該組織所安排之供應商向正在尋求關於個人醫療狀況的進一步意見╱建議之病者,給予醫療諮詢及治療建議的資源。此服務是由該組織於此保單仍生效時所提供的一項附加增值服務,您╱病者有責任支付就您╱病者在享用此服務因而產生的所有治療、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無論是直接或間接)。您需受由該組織就享用此服務所訂立的條款及細則約束。滙豐保險並不代表PGH,而且不會對PGH 提供的上述內容負責任。滙豐保險與哈佛沒有任何直接關係,任何對哈佛的引用僅基於PGH 為其提供的內容用作識別及參考目的,並不意味著滙豐保險與哈佛之間存在關係。請向醫療專業人士尋求進一步指引。我們有絕對權利隨時更改就保單內提供此服務之條款及細則而毋須提前通知。
10 如選擇Apple Watch為獎賞,須參與滙豐信用卡24個月免息分期計劃。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11 您選擇按月繳付有關保單年度的保費,於該保單年度內須繳付的基本計劃 總保費5將會比選擇按年繳付的為高。
12 名義金額是用來決定基本計劃內所需繳付的保費、現金價值、特別獎賞13和根據本保單基本計劃內可收取之癌症╱心臟疾病╱中風保障(額外賠償)3的金額。它並不代表身故賠償金額。
13 特別獎賞的金額是非保證的,並按滙豐保險的酌情權宣派。
*借定唔借?還得到先好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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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康保險計劃是具備儲蓄成分的人壽保險計劃,是由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滙豐保險」)所承保,其獲保險業監管局( 「保監局」)授權及受其監管,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長期保險業務。有關詳細產品特點及詳細的條款及細則,請參閱相關的產品冊子及保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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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滙豐與您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職權範圍),滙豐須與您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此外,有關涉及您上述保單條款及細則的任何糾紛,將直接由滙豐保險與您共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