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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遞交強積金文件給我們?

請把強積金文件,包括付款結算書或其他指示以指定的途徑(「授權途徑」)遞交至強積金行政部處理。授權途徑包括郵遞至:

九龍中央郵政信箱73770號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或可以把強積金文件投放於指定滙豐分行的「滙豐強積金寄存辦理箱」。

「滙豐強積金寄存辦理箱」已於指定滙豐分行設立,以收集客戶遞交的強積金文件,包括書面付款結算書及付款支票(如有)等。透過「滙豐強積金寄存辦理箱」遞交的強積金文件,會直接轉交至強積金行政部處理。

請注意,除上述提及的授權途徑外,其他的途徑均會被視為非授權途徑。遞交強積金文件的非授權途徑包括,但不限於:

  1. 分行櫃檯職員, 
  2. 沒有設置「滙豐強積金寄存辦理箱」的分行,或 
  3. 分行內其他的投遞箱(如支票寄存辦理箱)。

忠告

僱主及/或自僱人士不應該將強積金文件(特別是按強積金法例而必須準時遞交的書面付款結算書及有關支票(如有))遞交至非授權途徑。

任何以非授權途徑遞交的強積金文件均不會直接轉交至強積金行政部處理,同時亦可能要以較長時間方可把文件轉交至強積金行政部。當強積金文件轉交至強積金行政部時,方會被蓋上強積金行政部接收文件的日期,僱主及/或自僱人士必須留意這會延誤強積金行政部接收及處理您的書面付款結算書或其他指示。沒有向受託人準時及全數繳付強制性供款,除會被積金局徵收拖欠供款額的5%作為附加費外,更可能會被判罰款或監禁。有關違規情況及罰則的詳情,請參閱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

與我們聯絡?

您可於我們的辦公時間致電滙豐強積金僱主熱線(852)2583 8033。我們的辦公時間是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晚上七時三十分及星期六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公眾假期除外。

此外,您亦可於星期一至五分行的營業時間內親臨指定分行與強積金服務隊伍會面垂詢強積金服務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