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人士強積金須知
你可以選擇最切合你需要的強積金計劃及將供款分配至不同基金。你亦可選擇以月供或是年供形式進行供款,一切由你而定。
每個人對於退休有不同的需要和期望,因此估計你未來的退休收入及制定相關的退休儲蓄目標相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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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選擇滙豐強積金?
滙豐強積金在強積金計劃各方面的運作經驗豐富,因此,我們可以提供全面的方案,照顧你的需要。
哪些人是自僱人士?
自僱人士是指獨資經營者或商業合夥人,或沒有受僱而靠自己工作來賺取入息的人士。
哪些人士可獲豁免登記參與強積金計劃?
法律上無需登記參與強積金計劃的豁免人士包括:
- 家務僱員
- 自僱持牌小販
- 獲法定退休金計劃或公積金計劃保障的人士,如公務員及津貼或補助學校教師
- 獲發豁免證書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
- 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工作不超過13個月或已獲得海外退休計劃保障的海外人士
- 受僱於駐香港特別行政區歐洲聯盟屬下的歐洲委員會辦事處的僱員
自僱人士的責任
若閣下為自僱人士,則無論你的相關收入有多少,抑或業務是否需要作商業登記,你都必須要登記參與強積金計劃。
一旦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你必須向受託人通報以下資料:
- 你的有關入息
你必須在每年6月1日前,向行政管理人滙報下一個財政年度(即由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的有關入息。行政管理人將於每年4月份寄出函件及「自僱人士有關入息聲明書」IN24 [PDF] 通知你滙報有關入息的資料。
假如沒有收到你的資料,便會把你的有關入息視作與上一個財政年度相同處理。 - 你選擇的付款次數及繳交供款
若你擬更改下一個財政年度的供款周期或付款方式,亦必須在每年的6月1日之前通知行政管理人。你可選擇以直接付款或支票方式,按年或按月支付供款。 - 如你的狀況或聯絡資料出現任何轉變
若你轉為受僱於其他僱主,可選擇將你的累算權益轉移至滙豐強積金個人賬戶。你亦可將累算權益轉移至新僱主的強積金計劃,或自行選擇的其他計劃內。
附加資訊
你應根據你的有關入息來計算強制性供款,並且於每次供款期完結前向強積金信託人繳付供款。
何謂有關入息?
如果你是自僱人士,「有關入息」是指最近期由稅務局發出的評稅通知書上所列的「應評稅利潤」。
自僱人士的供款水平為何?
你可選擇以月供或年供的形式繳付強積金供款。
每月 |
每年 |
供款 |
---|---|---|
7,100 以下 |
85,200 以下 |
毋須供款 |
7,100 至 30,000 |
85,200 至 360,000 |
5% |
30,000 以上 |
360,000 以上 |
每月 30,000 x 5% 或每年 360,000 x 5% |
作為自僱人士,你可以直接在付款結算書上,或通過填寫相關的表格來作出定期自願性供款。
你亦可透過滙豐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或額外自願性供款,以簡便的方式作出自願性供款。
自我評估工具
了解你的儲蓄與投資能否提供足夠收入,維持退休生活所需。